巢湖市金盾集團公交公司新能源車輛超細干粉滅火裝置采購項目更正公告2
一、項目基本情況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編號:2023AHTS001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巢湖市金盾集團公交公司新能源車輛超細干粉滅火裝置采購項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1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項:□采購公告 □采購文件 R采購結果
更正內容:
因第一中標候選人合肥渠悅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所提供產品進行模擬測試的結果不滿足詢價通知書采購需求中的技術要求及采購人使用要求,故取消其成交資格并順延第二中標候選人江蘇中遠消防設備有限公司為成交供應商。
更正日期:2023年02月01日
三、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巢湖市金盾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地 址:長江東路2號
聯系方式:李主任 13333115265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安徽天順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巢湖市德勝中央城小區7號樓二樓
聯系方式:童工、0551-82357333、18656135776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童工
電 話:0551-82357333、18656135776
公示期: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若投標人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向巢湖市金盾實業集團有限公司提出異議,異議材料遞交地址:巢湖市長江東路2號,聯系電話:13625632613。
四、異議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現將異議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異議人的名稱、地址、有效聯系方式;
2、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標段號(如有);
3、被異議人名稱;
4、具體的異議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提起異議的日期。
異議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異議人需要修改、補充異議材料的,應當在異議期內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異議的主體不是所異議項目投標人的;
2、提起異議的時間超過規定時限的;
3、異議材料不完整的;
4、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異議,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6、異議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特此公告。
巢湖市金盾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安徽天順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01日